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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是很难主张的!具体要再房屋原始调配人,如果也没有,几乎是没希望的!动迁安置是复杂的,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安置人口的认定、安置方案具体分...
按拆迁面积补偿,与户口无关。1、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根据被征收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配置,只与房屋建筑面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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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关键看土地性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第十二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拆迁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第十三条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可以参照相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格,协商确定货币补偿金额;也可以共同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评估费由拆迁人支付。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日期、搬迁日期、搬迁补助费和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还应当规定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结构、结算差价,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需要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之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需要准备材料: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如果是结婚迁户口,没有结婚证不能以结婚的理由迁户口。结婚迁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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