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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
1、如果是诽谤罪,那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惩处,派出所并不能插手。 2、如果诽谤还未构成犯罪,那派出所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处五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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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2、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1、受他人诽谤,向公安机关报警有用,派出所会管。 2、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畴,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所以,受他人诽谤,向公安机关报警是有用的。
1、看具体情况定。 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构成诽谤罪,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可以报警,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在没有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一般是去法院起诉,派出所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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