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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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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给付:(一)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恢复未成年子女的原有姓氏。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确定未成年人抚养费的内容,此时需要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才能做出确定,并不是所有家庭最终的抚养费数额都是一样的。并且日后随着客观情形的改变,也是允许实际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1、要变更抚养费,需要弄清楚如何确定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变更抚养费的具体情形: (1)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增加。 (2)父母如果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可申请较少抚养费。 (3)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 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第二种: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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