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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更多的体现了人合性,而股份有限公司更多的体现了资合性,所以《公司法》只规定了优先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公司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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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股东没有优先权。法律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因此,股份公司股东没有优先权。
一般情况下没有。优先购买权一般指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向外转让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公司股东没有优先权。股份公司股份一般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场外交易,一般不是按照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的结果转让股份,而是按照报价系统的价格机制进行匹配后即达成股份转让的交易,在实践中,大部分股份公司都不支持股东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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