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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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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的诉讼标的额没有限制。但诉讼标的额太少打官司并不划算,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受理费50元,如果当事人不懂诉讼程序,可以选择委托律师,律师费用也需要几千。但按照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来说,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需要交纳50元的诉讼费用。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要进行债务抵销必须是到期债务。其目的是保障债务人的期限利益,但是如果请求债务抵销的一方债权已经到期,是可以请求债务抵销的。因为请求债务抵销一方债权到期就不存在侵犯对方期限利益的问题,而如果请求方债务没有到期,那么他的这种请求行为就是默认放弃期限利益。 风险提示: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二)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得抵销,但当事人自愿放弃期前利益、对对方当事人无害的,也应允许抵销。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销。 (三)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即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因此标的物种类不同的债务不得抵销。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虽然未到期,但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等情况时,也可以和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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