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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一般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断。 法院会从以下方面考虑孩子抚养权 从孩子的年龄考虑,两周岁以下的孩子...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同上)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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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民族,住~电话 代理人:某某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电话 案由: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婚生儿子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某某元/月; 2、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由被告继续抚养某某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为了使自己的儿子有较好的生活环境和得到良好的教育,原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此致 某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某某
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写起诉状容易,关键是原告要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原告在诉讼请求中要有明确表态,是否愿意抚养子女。 见:起诉状 原告:,男/女,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 被告:,女/男,族,19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元;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原、被告经人介绍开始恋爱/自由恋爱,年月日,原、被告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年月日,婚生一子/女,取名。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因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吵闹,(被告有家庭暴力等行为,原告曾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住院治疗伤情;双方分居年/个月;被告有婚外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有:。因此,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原告抚养孩子、被告支付抚养费,并分割共同财产,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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