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地工商部门的规定都有少许差别,但可以参考以下程序: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流程 在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一般应参照遵循以下审批/...
1.各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及待业证或辞职、离休、退休证明)。 2.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副本);民间科技企业提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设立程序:按外资企业成立程序办理。具体程序是:1.企业名称预审:先选择企业名称后到所在县、区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审手续,确定拟设企业的名称;2.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租赁企业用房或者如需新建设厂房时,应选择相应土地,以便向政府提出用地计划;起草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章程、设立外资企业申请,报县、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经局)批准。申请时一并提交的文件有:香港银行出具的投资人信用证明、经香港公证机关公证的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护照)、企业场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投资者委派董事文件、董事会成员名单、各董事的身份证明(护照)3.办理登记:设立申请及章程被批准后(发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到所在市工商局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4.经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公章、财务专用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印鉴事宜,并在相关银行设立外汇账户和人民币账户;5.其他备案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持外经局和工商局发放的登记通知向外汇管理局、税务局、财政局、企业代码机构、海关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如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没有问题,有20天可以全部办完。 二、从香港投资人账户汇入外资企业外汇账户。 三、董事会成员除在公司管理机构任职的外,公司不一定为其开支,可在香港开支,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会成员的开支,其账项处理按国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四:说明:外资企业设立经批准后申请登记前,应先缴纳注册资本20%资金,否则登记机关不给登记。
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9条的规定可知,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如下: (1)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企业名称和住所;②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③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④经营范围等。 (2)审查登记。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登记机关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经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给予书面答复,即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 (3)成立。企业是否具有开展经营活动的资格,关键就看它是否领取营业执照,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个人独资企业还未合法成立。投资人不能以一个尚不存在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38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