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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职务犯罪与会计人员违反会计的行为是有区别的,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全部属于会计职务犯罪。因此,必须对会计职务犯罪进行准确的界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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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无责任能力或者部分责任能力者实施犯罪的,可能成立间接正犯。 2、被利用者实施了幕后操纵者自己想实施的行为,但在被利用者对案件事实完全不知情,缺乏犯罪故意时,利用者成立间接正犯。 3、利用他人的合法行为实施犯罪,是指利用他人符合罪状,但阻却违法性的行为达到幕后支配者的目的。
计职务犯罪与会计人员违反会计的行为是有区别的,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全部属于会计职务犯罪。因此,必须对会计职务犯罪进行准确的界定。 1.犯罪主体的主观非法谋利,即故意谋求一定的经济利益。犯罪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谋取一定的经济利益,即在主观上以谋取非法物质利益为目的。这要区别于会计人员因业务不精或工作疏忽而导致的锚账、锚款行为。错账、错款没有故意贪污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只是会计违法行为,尚未构成会计犯罪。 2.犯罪金额超过一定的标准。会计人员违反法律的活动大都可以用数额给予衡量。因此,判定会计人员的某一非法活动是否构成会计职务犯罪,其所涉及的金额是一个重要标准。例如,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偷税金额占应纳税款的1O%以上,则是会计犯罪,反之,则是会计违法;金额在5干元以上的构成贪污罪,反之,则是一种会计违法行为。 3.产生一定经济损失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根据会计职务犯罪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其分为严重的危害后果与非严重的危害后果。危害后果是判断会计人员的非法行为属于会计违法还是会计犯罪的又一标准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未缴纳出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不缴纳出资、未能按期缴纳出资、或缴纳出资未达其应认缴的数额等。关于股东的出资财产的转移,为现金出资的须存入拟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现物出资的,则应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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