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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是。肇事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依据是,《》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
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视为工伤,对于以上情况,可以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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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您的这个问题我是这么认为的:1、关于您提出的赔偿问题,可以在起诉对方(如果肇事者是履行职务,可以起诉其公司)及其交强险公司赔偿之前可以申请法院委托专业部门就您的伤残等级以及三期进行鉴定,之后持鉴定结论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2、鉴于您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进而根据劳动能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建议按照法定的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请先要求公司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申请的,可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劳动局出具的工伤鉴定书确定工伤等级,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主张赔偿数额,并可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如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另外还可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责任分担,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下班回家的途径是不是平时的必经的途径呢?具体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有没有及时报警处理,责任是如何认定的呢?如果说是必经途径而且是在下班途中,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等认定结果出来,主张相应的赔偿的。另外,肇事者这边是什么态度呢?可以向肇事者主张一定的赔偿。具体的信息,您方便可以想在来电帮您具体分析指导一下,保障您的最大利益,不论是肇事者这边还是公司这边,都可以帮您尽力争取最大的利益的。另外提醒您的是不要随意与单位签什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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