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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况下应全面审查各方面履行合同情况及纠纷产生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予以综合判断。 如果委托方就开发、创作成果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当具体、明确,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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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瑕疵履行的构成条件构成瑕疵履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有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如无履行行为,只能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 (2)履行标的不符合债的内容即存在瑕疵。所谓瑕疵是指债务人交付或提供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债的内容。 (3)履行行为造成了履行利益的损害。履行利益,又称积极利益,是指债权人合理期待债务人完全履行债务而产生的合法利益,包括既得利益与可得利益。例如,债务人交付的机器不能正常工作,不但造成债权人既得利益即机器本身的损失,而且造成债权人可得利益即机器正常生产所产生的利润损失。 (4)须可归责于债务人。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瑕疵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但其履行有瑕疵,即履行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条件,致减少或丧失履行的价值或效用的情形。瑕疵履行是债务人有积极的履行行为,只是由于债务人履行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利益遭受损害,故可称为积极的债务违反。其法律后果为: (1)瑕疵能补正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要求补正,并不负受领迟延责任。因标的物的补正而构成债务人迟延的,债务人应当承担迟延给付的责任。标的物虽能补正但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得解除合同。经债权人催告而债务人不为补正的,债权人得诉请法院强制执行。 (2)瑕疵不能补正的,债权人得拒绝受领,请求全部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并可解除合同。债权人如仍愿受领,则可请求部分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当债务人的瑕疵履行使债权人的其他人身利益或财产利益受到损害时,便构成加害给付。因加害给付而致债权人的其他利益遭受损害的,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论是既得利益的损失还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债务人均应赔偿,当然,此时实际上已构成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债权人可选择行使请求权。
瑕疵履行造成根本违约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方式: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 1、协议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3、法定解除 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并不是所有的迟延履行都会发生根本违约。以下情况即使迟延履行也不会构成根本违约: 第一、因一方需求变更、工作量增加导致另一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不视为根本违约。 第二、合同双方均迟延履行,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异议,合同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的。 第三、双方以实际行动变更了合同履行期限内容,但对变更后的履行期限没有再行约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四、一方对合同履行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列明,或者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告知对方,否则迟延履行不能构成根本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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