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收入年报及有关资料。...
政府财政部门负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一)研究落实财政税收政策的措施,支持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二)制定组织预算收入和管理预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的要求,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认真研究处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改进预算管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及时答复。
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三)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四)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五)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省、自治区、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期限和方式向财政部报告本行政区域预算执行情况:(一)预算收支旬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编制,于每旬终了后3日内报送财政部;(二)预算收支月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编制,于每月终了后5日内报送财政部;(三)每月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文字说明材料,于每月终了后10日内报送财政部;每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全面分析材料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财政部;(四)年报即年度决算的编报事项,依照预算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和乡、民族乡、镇政府向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编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内容和报送期限,由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65人已浏览
1,094人已浏览
511人已浏览
2,9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