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提交行政复议后,法定的答复时间是6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天。 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
复议决定下达一般是在立案后60天,如果案件复杂,可延长1个月。如有复议中止,则分情况而论,具体可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42条的相关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申请期限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期限。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天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