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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
诉讼离婚: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只能通过法院办理办理诉讼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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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是怎样的: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第一,如果当事人想采取诉讼的方式,那么当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起诉。根据《》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和住所。第二,如果受理后,会依法通知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三,在开庭前会依法通知当事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四,就是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五,就是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诉讼离婚程序分为:起诉-立案-开庭审理-调解-判决-执行。 一、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5.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三、诉讼离婚程序的注意事项: 1.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2.在诉讼离婚活动中,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3.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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