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关单位未依法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检测和维修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建立执法档案,落实执法责任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区火灾发生的规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二)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三)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防火条件的;(四)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五)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六)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营业期间动火施工的;(七)起火单位或者个人不报或者故意延误报告火灾情况的;(八)未按要求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的;(九)维护保养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自动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十)相关人员未经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或者未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上岗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依托当地公安派出所,建立治安联防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以及民用机场、主要港口、高速公路超长隧道管理单位等应当依法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或者其他消防组织,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各类基层保安、联防组织应当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省人民政府对乡镇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建设给予适当补贴。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因抗旱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7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1,786人已浏览
6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