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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保证方式(一)的保证1、数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2、根据、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期间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出差,需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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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中仅列明被取保侯任人应遵守的规定,包括对其行踪的控制,及时到案的保证,以及不得干扰案件的侦查、审判等。特别情况会进一步限制被取保候审人的通信、行动以及从事某些活动的自由。但对取保候审工作吗并没有明文规定,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继续工作。由于被取保候审人的工作性质不同,对工作的影响程度也不同。
没有时间限制,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就是说,一般呆在原居住的地方,不得擅自离开,如有变动(在本市、县),要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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