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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改名字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
公民申请变更名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因户籍登记部门工作失误导致公民名称失误的,由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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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非婚生的子女一般是跟随自己的母亲姓,因为本来父母的婚姻就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非婚生子女改名要需要什么手续?要到当地拿申一份审请表,再把所有相关的手续都交到当地的派出所,经过他们的审核,基本上就可以了,那么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婚姻法》第16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可以自行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孩子未满十八周岁,则需要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并签订协议书,然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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