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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事滋事罪辩护词: 开头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xx家属的委托,经被告人同意,指派XXX律师作为其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
寻衅滋事案辩护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辩护的法律依据、犯罪事实与理由陈述、减刑条件及法律适用、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等。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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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调查寻衅滋事现场,提取涉案物品、痕迹、犯罪工具等。(二)尽快对被害人的伤害进行法医鉴定,对被损坏或者占用的财产进行价格鉴定。(三)及时收集相关证人证言,嫌疑人的行为是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共场所秩序是否严重混乱,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和经营。(四)及时核实犯罪现场及周边是否有监控录像,如有,应及时检索。视听资料到手后,相关当事人应及时识别截图。(五)及时核实前科劣迹并进行检索,特别是涉及犯罪嫌疑人未处理的寻衅滋事案件(案源)。(六)检索相关人员手机号码的通话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破坏或者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多次聚集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庭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范本如下,尊敬的审判员: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登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定我作为xxxx寻衅滋事一案的辩护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庭前我仔细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就本案发表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诚请法庭予以采纳: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小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没有异议,但是,辩护人认为王小凯有以下几点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一、被告人王小凯在犯罪时系未成年,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据庭审中查明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王小凯犯罪时未满足的18周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意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被告人系初犯,归案后能主动认罪。在今天的庭审上被告人王小凯已经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感到万分悔恨,他多次表示愿意认罪悔罪,痛改前非,认真做人,渴望早日回归社会,憧憬美好的生活。并且愿意尽自己最大努力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对此,请法庭依法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2三、被告人与被害人罗涛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了罗涛的谅解。希望法庭能酌情处理。综上所述,鉴于被告人王小凯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认罪态度较好,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主观恶意性不深,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庭前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希望法庭能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我们真诚的请求法院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惩罚和教育相结合,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给被告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以上辩护意见请予采纳。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寻衅滋事认罪悔罪辩护词的作用是可以为当事人来求得一个从轻处罚的机会,当然在这个辩护词书写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一些基本的格式的问题,这样的话格式清楚才能够给法官留下一个好印象,但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内容。20xx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xx出于朋友义气,加上法律知识淡薄及无知,在其他两名被告人胡xx、孔xx与两被害人产生后参加打架。在打架过程中,三被告人共同造成了两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并共同毁坏及轿车造成人民币损失9873元。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他们构成共犯。从被告人王xx的主观因素来看,其并没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他们当时只是想找两被害人讨一个说法,双方一言不合后,双方都动了手。(现已无法查明是谁先动的手。)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人王聪没有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出于朋友义气,参加打架的行为其行为应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特征。寻衅滋事罪是指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随意骚扰,等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本案件中,被告人王xx等人的行为实际侵犯的是社会的秩序,而非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设想一下,被告方都是一帮年轻人,因琐事发生打架行为。这样的环境,与寻衅滋事罪的发生的环境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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