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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是指抵扣的税款、数...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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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份以上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发票合计50份以上,或者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是指海关、外汇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3、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特别重大损失,是指抵扣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税款流失数额特别巨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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