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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
早在1998年,山东省农业厅下发的《关于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的意见》中就提出,农村考出去的大中专在校生应当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毕业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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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三)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一)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二)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三)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四)夫妻只有独生女的;(五)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前款规定不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第十八条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第十九条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夫妻,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其生育从转制之日起两年内,可以适用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从今年起,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由学校管理,以后普通中专生转学只要转出(入)学校双方同意即可办理转学手续。 据了解,以往,中专学校的学生转学时,必须经学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省教育厅近日决定,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由学校管理。这意味着今后学生申请转学,只要由学生所在学校签署转出意见和转入学校签署接收意见后,即可办理转学,并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备案。学生毕业时,由毕业生所在学校持双方学校签署转学意见材料办理毕业证手续。 另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是在校第二学年内的学生,第三学年不得办理转学手续,且不得跨专业或跨科类转学。
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税收做出了以下规定:1。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费(即免税)。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失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新安置的失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的30%以上的,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此外,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咨询行业、信息行业、技术服务行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二、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大学毕业生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对外贸易、旅游、物流、仓储、居民服务、餐饮、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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