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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重婚没有造成物质损失的,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
提问 重婚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我有更好回答 法律法规行家 法律法规类团队推荐于2016-03-31 如果公安机关没有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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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安机关没有介入,你应该提供的是刑事自诉状,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委托律师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一条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第二百六十二条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王××,女,16岁,汉族,郸城县吴台镇吴台村人,吴台一中学生,住吴台镇吴台村。 王×(系原告人的父亲),男,××岁,汉族,吴台镇吴台村人,吴台村第 ×村民组农民,住吴台镇吴台村。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杨××,男,1979年4月24日生,汉族,郸城县吴台镇吴台村人,初中文化,农民,住吴台镇吴台村。 诉讼请求 1.被告人杨××犯寻衅滋事罪,请依法惩处。 2.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原告人经济损失2420.44元,请依法判处被告人赔偿。 3.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抚慰费3000元。 事实和理由 2000年6月5日21时许,被告人杨××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无故对原告人进行伤害。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的亲属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已经郸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由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酒后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郸城县人民检察院郸检刑诉字[200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被告人将原告人打成轻伤(经鉴定得出),原告人住院14天,花去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共计人民币2420.44元。原告人出院后,郁郁寡欢,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原告人上述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完全是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此规定,原告人特向你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来源 1.证人孙×、李××各写书面证言1份,证明原告人被被告人所伤属实。孙×、李××地址与原告人相同。 2.证人张××,吴台一中校长,各书写书面证言1份,证实被告人将原告人打伤。张××住吴台一中教职工楼×幢×室。 3.吴台镇镇人民医院开具的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收据各1张,郸城县公安局出具鉴定费收据1张。以上书证,可以证明原告人身体受损伤造成的经济损失。 郸城县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000年7月8日 附:本状副本1份
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__; 女; __年__月__日生; 身份证:__; 住址:__; 被告:__; 男; __年__月__日生; 身份证:__; 住址:__; 诉讼请求: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 此致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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