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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汽车交通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本车人员、保险人以外的受害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依法在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1、交强险应当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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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只要投保车辆一方负有事故责任,不管事故责任大小,均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于机动车辆不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使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额赔偿,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交通事故三车相撞,交强险按照以下方式理赔: 一、如果存在人员伤亡的,则各方按照责任划分比例,在各自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如果不存在人员伤亡,也不存在车外财产损失的,则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各分项限额之和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三、如果不存在人员伤亡,但是存在车外财产损失的,则各方都有责任的,则按照责任划分比例各自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各方车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存在无责任方的,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有责方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互相赔偿。
机动车方应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依据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因此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进行完责任认定划分之后,需要赔偿的人就可以提出相关的索赔了,但是精神损害是需要具体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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