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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需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交项目和投资方基本情况等信息,并附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董事...
对不予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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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予以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并抄送同级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节能审查等相关部门;对不予核准的项目,应以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项目申报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一、商委审批 1、境外设立公司基本概况 ①公司名称 ②设立方式 ③注册资金 ④经营范围 ⑤注册地址注:以香港为例:提供注册证、登记证 2、投资方基本信息 ①公司名称 ②法定代表人 ③企业性质 ④经营范围 ⑤注册地址 ⑥注册资金 ⑦财务状况(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注:自贸区企业不需要财务报表 3、投资企业经营情况 4、投资方相关实力和优势分析 5、投资资金来源 6、投资具体内容 ①项目简况 ②项目意义 7、境外投资材料 ①《境外投资申请表》,企业应当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②境内投资主体股东会决议; ③境内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并购协议(新设境外公司不需要); ⑤企业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二、发改委审批 三、外汇管理局审批一般我们负责商委和发改委的审批。办理周期一般在15个工作日。
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对于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第十五条项目核准机关自受理项目核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如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核准决定的,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报单位。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委托咨询评估和进行专家评议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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