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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
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有五种情况: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杀害其他继承人争夺遗产;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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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时看电视总有一些连续剧的剧情涉及到遗产纠纷。那么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究竟是怎样分配的?又有哪些继承人是无权继承遗产的呢?接下来就由110ask.com小编带各位了解一下吧!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如何分配 通常的遗产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遗产分配的,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根据《继承法》对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无人可以继承的,或者放弃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财产。 这里的法定继承人中所指的子女不单只是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也包括了经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和继子女。同时在子女已经去世了的情况,可以由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并且被继承人的儿媳、女婿如果已经丧偶,但该儿媳、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先后区别,都具有同等的继承权。而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都是均等的,但是对于生活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而上述的法定继承通常是在没有遗嘱时,继承人不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后进行的,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 二、哪些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 在遗产继承中,遗产是被继承人的个人遗产,并不包括其共同财产。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共同财产,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并不算遗产,而是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个人财产。 而如果继承人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话,将会丧失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为抢夺财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2、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3、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而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在分割财产时,也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有关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继子女有权继承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义务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发生的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未定遗嘱,或者虽然留有遗嘱,但该遗嘱并未有效处分其全部遗产,即对于没有遗嘱的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或者遗嘱未作有效处分的遗产,才可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如果被继承人此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尚生存的,即使是该子女随即也死亡,亦应由其本人直接继承遗产。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其他如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儿媳、女婿、侄子、外甥等都无权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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