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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购意味着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对被收购企业的员工和股东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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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的分红的一般方法: 一、分红一般是按财务年度,特殊情况也可以特殊对待。 二、全体股东如果都同意的话,股东分红进入公司,直接增加注册资本;不分红做为资本公积。如果只是个别股东用自己应得分红加大投资,要成为注册资本必须要经股东会同意,并履行包括工商变更在内的其它程序,从而扩大个别股东的持股比例。 三、一般情况下,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也可以在章程中做出特殊约定。《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融资中融资方有以下风险: 1、控制权稀释风险。投资方获得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必然导致企业原有股东的控制权被稀释,甚至有可能丧失实际控制权。 2、机会风险。由于企业选择了股权融资,从而可能会失去其他融资方式可能带来的机会。建议融资方应在了解股权融资风险及应对策略后再进行股权融资。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被收购后要与收购的公司进行合并,而被购买公司的资产由收购公司承继,并入新公司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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