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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规定,长期待遇是按月支付的待遇,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对于你的工...
根据《》第5章“保险待遇”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类型: 1、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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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1、生活护理费:治疗结束后,生活不能自理,经过鉴定按照护理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生活护理费。(1)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发放;(2)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3)部分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构成一级至十级残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4至6个月本人工资(每低一级减少2个月工资)的残疾补助金。3、伤残津贴:经鉴定构成一级至六级残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残疾津贴。(1)一至四级残疾:每月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每低一级减少5%)。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单位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符合退休条件退休者停发,补足差额。(2)五级、六级残疾:由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不能按排工作的,按月发本人工资的70%、60%,直至退休(改发)。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经鉴定构成五至十级残疾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1)五至六级残疾:职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分别发放18、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2)七至十级残疾:合同到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按本人工资分别发放14至8个月工资。5、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经鉴定构成五至十级残疾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1)五至六级残疾:职工提出解除或者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分别发放16、14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2)七至十级残疾:合同到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按本人工资分别发放12至6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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