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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具有既遂未遂。 一般可以将抢夺罪分为未遂与既遂,未遂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着手实施了抢夺,但是在抢夺过程中并没有将被害人的财物抢夺到手,也...
抢夺罪有未遂。 《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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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抢夺罪存在未遂,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性行为抢夺公私财物,但是财物没有脱离原所有权人控制的,就算抢夺罪的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抢夺罪的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定刑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的未遂和既遂都是故意犯罪过程的形态。同其他故意犯罪的成立条件相仿,盗窃罪未遂的成立需要三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必须已经着手实施盗窃犯罪行为;第二,尚未达到犯罪既遂,即没有取得对他人财物的非法控制;第三,犯罪未完成即没有非法控制他人财物是盗窃犯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根据《刑法》第23条的规定,区别犯罪既遂与未遂,在于犯罪是否得逞。如果非法占有,或者说实际控制所盗窃的财物,犯罪得逞,是盗窃既遂。反之就是盗窃未遂。盗窃犯罪案件之既未遂的认定,区分本罪既遂与未遂没有固定的标准,应视被盗财物的物理特征和当时的具体情况,综合各种学说,作出较为合理的、客观的认定。
抢夺罪犯罪构成要件齐备的客观标志,就是公然夺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行为人非法占有所夺取的公私财物的犯罪结果。因此,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是抢夺罪的未遂与既遂的区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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