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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一般不能买卖,不能公证,但是如果是宅基地上房屋继承,买卖...
不可以公证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组织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个人的,宅基地是基于农民的特殊身份通过申请获得,不能单独转让和买卖,只能在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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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宅基地证如何补办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补办农村宅基证时,具体应该如何办理请到所属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咨询。
不可以公证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组织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个人的,宅基地是基于农民的特殊身份通过申请获得,不能单独转让和买卖,只能在房屋产权变更时一并进行转让。所有,单纯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公证处不会公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房屋继承税房屋继承费用房屋继承公证农村房屋继承房屋继承过户房屋继承纠纷房屋继承协议书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那么,农村宅基地房屋是否可以继承? 【用户咨询】赵先生问:我和妹妹从村里考上大学,毕业后,我们都留在城市工作,并将户口迁至工作地,成为城镇户口。父母一直在农村生活,2006年3月,父母想在宅基地上新盖一栋楼,我和妹妹将积蓄交给父母,盖了一栋五层楼房。2011年3月,我父亲去世。请问在继承遗产时,我们能否继承房屋?宅基地能继承吗?如果我母亲不在了,我和妹妹还能继续保留这栋楼吗?【律师解答】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你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你和妹妹均有继承权。2、你母亲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你和妹妹的户口均已迁出农村,因此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4、如果你母亲不在了,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你们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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