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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债务已经过了担保期限的,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的。 按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
担保期限已过,不承担担保责任。 按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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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综上,担保人保证责任已免除
1、担保期限主要是受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限制;还受担保人的承诺和债权人的主张权利的影响;2、如果你们的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也没有及时的主张权利,到2014年年初已经超过了担保期限,你就没有担保责任了;3、如果你们的担保合同对担保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也没有及时的主张权利,到2015年7月已经超过担保期限,你也没有担保责任了;4、如果2015年8月之前债权人及时的主张了权利,然后月8月依法起诉你们,你们应该承担责任;但是他们撤诉了,你的责任应该于2017年9月到期,他们2018年5月起诉你承担担保责任,已经超过时效,你没有责任了。
二月签订借贷合同时,你们作为担保人在上面签字,一般认为这是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届满后六个月。也就是大概到九月中旬才算终了。放款人在此期间起诉你是合法的。 放款人与借款人之后又续贷三个月,并未得到你们的同意,不具有对外效力,你们还是在原来的担保期内承担责任(应扣除掉续贷的三个月)。 原告诉请合理的,法院会考虑进行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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