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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2022-03-05
根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您在这家食品公司工作了6年多,按规定医疗期应为6个月,因此公司不能在您治疗4个月后就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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