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如果出现被人打伤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向相应的侵权方要求赔偿损失。
关于费用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1、交通事故由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承担赔偿。2、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3、伤情严重,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4、需要后续治疗的,应当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5、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赔偿主体是保险公司和肇事者,但是若肇事者存在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保险公司在相应的保险条款内是可以免责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