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日常管理和特约服务。 2、日常管理是经济性的管理和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日常养护,清洁绿化,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日常维护,征收各类费用、保...
1、日常管理和特约服务。 2、日常管理是经济性的管理和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日常养护,清洁绿化,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日常维护,征收各类费用、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公共服务。它是为全体用户提供经常性服务,是所有用户都可以享受到的。(1)卫生服务,包括每天清扫公共楼梯,道路,绿化池,上门为单位和用户收集清运垃圾,清洗每天的垃圾桶。(2)定期清洗消毒楼宇公共食用蓄水池,保持池内的自来水卫生;在每次清洗水池的同时,清洗楼梯走廊。(3)每月派遣人员按户登记计算,支付水电费管理的大楼公共水电设施的维护、楼梯通道公共照明的维护、随时更换坏了的灯泡。(4)维护住宅区环境,设置卫生监督员每天进行流动检查,防止各种有损的市容、市容的混乱建设、混乱、混乱等违法行为,保障所有用户的利益不受侵害。(5)小区内的治安服务,设立治安岗亭和流动巡逻队伍。(二)专项服务。这是为一些用户提供的服务括:(1)为高层用户24小时打开和维护电梯;(2)定期翻新和油漆建筑;(3)检查高层供水泵、消防设备、配电室等动力设备的各种公共设施。特殊服务的费用是根据每个用户的建筑面积合理承担的。(三)特约服务。它是为满足用户特别需要而提供的个别服务,主要有:(1)代保管自行车,摩托车,汽车;(2)代管房屋;(3)预约定期上门清扫室内卫生;(4)收洗衣物,被褥,缝制衣服;(5)代购商品,代送煤气等;(6)代搬家业务;(7)代接送小孩上学,入托;(8)土木工程维修,装饰;(9)园林绿化的设计,种植保养和出租时花盆栽;(10)维护室内水电设备,家用电器;(11)用户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通常物业费包括以下项目: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项目及内容一般包括:1.对住宅区内房屋的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维修,养护和管理;2.负责小区内绿化的养护和环境卫生;3.对住宅区内的车辆进出,停放进行管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4.负责住宅区内的防火防盗,保护人身财产安全;5.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6.审核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房屋装修方案,制止私自装修和扰民活动;7.编制物业管理收支与房屋维修预算,向全体业主公布帐目;8.整理和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另外,如业主或使用人有特殊要求的,还可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特别服务项目和内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1,127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