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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社保问题住转入北京是有明确规定的,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
这要看你家里那边是什么地方,你如果是城镇户口的,可直接去家里的社保处开接受函给北京社保处即可;如果是农村户口的,那就要有接受单位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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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北京由于没有本市的户口,个人参保时不会被接受的; 第二、你可以找到在京的单位,只要他们给你上保险 ,以后就好办了,或者你也可以找找熟悉的人,在某个单位上保险,但是费用都由自己来出,这样单位是一定没有问题的,即然您想自己个人参保,那一定是由自己出费的准备的,现在这样做的人也不少; 第三、你的档案一定要放在市级的人才中心或者是职业介绍所,他们收取费用,也不多,一般的都是年费240;如果你没有放在上述的地方,那么你的工龄是不被起算的,到时候你还是没有退休的资格,切记。
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外地在北京的社保问题卡在外地不能使用的。可以转移后再使用。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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