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来说下,借调本身并不违规,也算是默认的干部交流方式。借调是要组织部门发借调函的,按你说不走程序只是领导打个招呼就过去了,这实在是太草率了。...
我来说下,借调本身并不违规,也算是默认的干部交流方式。借调是要组织部门发借调函的,按你说不走程序只是领导打个招呼就过去了,这实在是太草率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发放,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是需企业补足的。若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