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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辖社会保险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一般个体工商户实行定额税,即每月按固定金额交税,不与收入挂钩。在我国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为: 1、向有关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2、提交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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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成都户籍,就能够带上户口本,身份证,一寸登记照四张去辖区社保局个人窗口开户即可交纳,社保局会自动给你合并帐户。如果不是成都户籍,就只能凭身份证去社保局打印社会养老保险交费凭证,保存好。找到新单位把这个凭证交给新单位解决社保续缴手续,然后申请补缴。 1、你拿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服务大厅,申请暂停社保自交费。 2、再将原社保号报给现工作单位解决社保工作人员,他们会帮你解决社保续缴手续。
1、你设立的是个体工商户,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个体工商户如果没有用人的话,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是必须残疾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所说的“个体营业执照下必须有一个人要缴纳社保”没有法律依据,你完全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 2、但是你现在个体工商户已经注销登记,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所以,你还是需要去注销你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保账号的。对于丢失的材料,需要补齐材料然后申请注销帐号。 3、如果不去注销,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你可能会面临罚款,所以,还是去注销账户吧。 4、但是由于你不是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要求你必须缴纳保险费并缴纳滞纳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拒绝缴纳。 5、至于独生子女的经费,不应当受社保的影响,对方以此为由不给你发独生子女经费,没有法律依据。 6、你不按照法律规定注销帐号,可能会面临罚款,而不按时缴纳罚款,可能会登上诚信黑名单,造成你无法出国,这只是可能,具体还需要你去当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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