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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本人于每年3月10日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身份证、四术证。 2、村民会表会议审议,并在村务公...
在北京,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会得到如下的奖励:(1)每月发给l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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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鼓励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户籍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 第三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本省户籍城镇居民中,自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的,不适用本办法,按《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粤人口计生委〔2009〕21号)的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对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奖励对象:按规定时间落实一孩上环措施奖励1000元,超过规定时间落实一孩上环措施奖励500元,按规定时间落实二孩结扎措施奖励3000元,超过规定时间落实二孩结扎措施奖励1000元,落实二孩上环措施奖励200元,落实一孩结扎措施奖励500元,落实补救措施奖励500元,补救措施属病理性的奖励300元。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计划生育主管机关通报表彰,或授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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