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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
公租房拆迁补偿费有入住人的搬迁费和安置费,可以按照人口进行分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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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呢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依法书面催告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履行搬迁义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作出补偿决定的有关文件、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4]3号)中对公有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的分配做了原则的规定,即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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