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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的描述,是无法判定到伤残等级的。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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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工伤保险赔偿,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你的情况,应首先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鉴定八级是劳动部门做出的,说明已经申请了工伤程序),单位如果没有申请,你可以自行提出申请。然后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八级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单位除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外,无需支付其他费用。如果合同期满或者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支付相当于15个月上海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
上海十级工伤鉴定后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按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各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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