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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双方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分割协议,则按双方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来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也可以协商解决...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情况:一方财产归一方所有,不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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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ask.com网律师为您解答110ask.com网法律咨询解答: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并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咨询 110ask.com网网友问:1,房改房,没有购买产权,现在夫妻需要离婚,如何分割。2。另外结婚时带去的现金是否属于婚前财产。3因男方婚后在外和其他女人同居造成女方精神疾病离婚有没有经济补偿。 110ask.com网律师解答: 建议起诉离婚,房产一般是平均分割,如能证明男方有婚外情可要求赔偿。结婚时的现金如能证明可属于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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