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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对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有: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
企业破产优先赔偿顺序如下: 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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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中优先受偿的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清偿,首先应当是债务人所欠的职工工资等。
【1】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41条、113条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2】破产债权清偿顺序: (1)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担保物权主要是指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有留置权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 (2)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就被保全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 (3)普通债权,按债权比例清偿,不具有优先性。举个例子:甲公司欠乙70万,欠丙20万,欠丁10万,乙丙丁均为普通债权,甲破产了,只有10万元,则乙丙丁按:7:2:1,分别受偿7万、2万、1万元。 【3】破产债权清偿条件: 1、需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需提供证据、材料: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权然后支付人工工资,税费等然后是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限设立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所得价款)最后是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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