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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有以下几项: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
董事会可以召集并且股东会会议,同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规范,以及进行股东代表诉讼。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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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其行使的职权包括: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其行使的职权包括: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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