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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证明自已年龄登记错误的可以改。更正年龄相关规定: 1、公民的出生日期,不能更改。201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律不得变更年龄。2013年...
1、之前有办理过的,可以进行补办,之前未办理的,不得进行补办,只能用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出生时间。 2、补办出生证流程: (1)需要凭户口本和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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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上户只需要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
小孩出生因为在医院机构出生或者因为资料不全导致没有及时办理出生证明的情况下,需要带上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孩子出生相关资料到孩子出生所在地医院或者出生证明机构申请补办出生证明的。一般孩子超过半岁还需要提供有效的亲子鉴定进行办理。非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的婴儿,其《出生医学证明》由出生地区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签发,婴儿父母应提供以下全部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管理机构永久保存。 1.由婴儿父母亲笔签署的“亲子关系声明”。 2.婴儿出生情况的旁证。旁证为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接生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有关情况证明。 3.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DA亲子关系鉴定书。 4.婴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验证后的复印件。如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因特殊原因出生后3个月以上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必须由新生儿母亲申领。
根据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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