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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第三款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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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屋,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称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由法院判决;一方名称登记的,视为一方,离婚时归产权登记人所有。 2、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抵押财产的,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称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由法院判决;一方名称登记的,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婚后产权登记人用自己的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人所有。 3、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名称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由法院判决;如果以一方名义登记,离婚时双方按父母出资额分享。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屋分割的处理: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而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写欠条对吗,由此可知,父母出资买房写欠条是可以的,且该欠条是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话,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其它疑问,欢迎向ask.com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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