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这种情况的话看你们的财产来源,如果是你们婚后购买的,房子只是登记在你丈夫名下,那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个房子是婚后你公公婆婆出资给你们...
请问你们的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婚前付的全款还是首付?之前男方父母是否有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予他儿子一个人的呢?如果不是的话是可以主张这套房产为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赠与你们俩个的则是共同财产;如果公婆能够证明是明确赠与一方的则是一方财产。但是:1、如果房子在结婚之前已经在一方名下,则财产是一方所有,公婆无权处分;所以他们的赠与也是无效的。2、如果是婚后赠与的,则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赠与一方的,则是共同财产。 对于此事,我认为首先协商,看能达到什么效果,然后在根据具体出现的问题讨论对策。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要分情形判断。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