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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
首先,单位合同诈骗罪作为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确立“单位”能否构成该罪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直接实施合同诈骗的“单位”是否具有承担刑罚即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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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中止认定有: 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以前。但是犯罪结果一旦发生,无论其结果是由全体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还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经即遂,就不能存在犯罪中止。这是时间条件。 2、全体共犯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并能产生犯罪结果的行为,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3、必须具备有效性。必须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并且有效防止和阻碍犯罪结果的发生。 因此,如果共同犯罪人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并能切断自己先前行为与共同犯罪的联系,就具有了有效性。如果共同犯罪人自动停止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不能切断自己先前行为与共同犯罪的联系,就必须采取积极行为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继续实施犯罪或者有效的防止危害结果发生,才具有有效性,这样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合同诈骗罪只要达到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共同犯罪是相对于单独犯罪的一种特殊犯罪形态。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一定义揭示了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 (1)二人以上; (2)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的犯罪行为。从形式上看,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从实质上看,共同犯罪的特殊表现在它比单独犯罪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分析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应该将共同犯罪理论与犯罪中止理论结合起来进行分析。众所周知,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彼此配合去实施犯罪,每一个犯罪人都知道他人与自己在配合一起实施犯罪,从而更坚定了他们实施犯罪行为的决意。而且,从共同犯罪的行为结果来看,共同犯罪比单独犯罪更容易得逞,并且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在一般情况下比单独犯罪要严重的多。因此,对于共同犯罪,我们更应该启动犯罪中止这一刑法制度,鼓励犯罪分子主动放弃犯罪或者主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以便更好地完成刑法的任务和实施刑罚的目的。但共同犯罪毕竟是一种复杂的犯罪,其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有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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