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打官司就是讲证据。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保存哪些诉讼证据呢? 提起诉讼的证据 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
1.原告身份及户口性质的证据:身份证、户口本、小孩出生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居委会、村委会及派出所盖章,适用死亡案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有: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等。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过程中主要以下列几种证据为依据: (一)书证。凡是能够以其记载的内容或者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一个书面文件或者其他物质性资料,就是书证。 (二)物证。物证是客观存在的物品或痕迹,所以应当及时收集,用科学的方法提取和固定,以保证物证的较强稳定性。 (三)视听资料、电子证据。依据形成时间的不同,视听与电子资料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伴随案件事实同步形成的;另一类是在案件事实发生后通过调查、收集、录制而形成。 (四)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即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对案件有关情况的陈述。 (五)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自述性材料、接受询问或调查的材料、答辩性材料、代理意见。 (六)鉴定意见。即鉴定人接受委托或者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案件中所涉及的一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作出的书面结论。 (七)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即交通警察或者审判人员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现场或者物品等勘查检验后所作的客观记录。
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有: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