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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以下简称医保处)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找法为您介绍——广州医保卡办理指南: (1)医保卡损坏参保人持损坏的卡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查询损坏原因并补办医保卡,于下个月15-20日凭取卡单领取新卡。 (2)医保卡挂失参保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并于下个月15-20日持取卡单领取新卡。 (3)个人账户转移、销户程序参保人调转,须持本人身份证、调转介绍信及卡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转移、销户冲账手续。参保人死亡后,本单位专管员或家属持死亡人身份证、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死亡证明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继承、销户冲账手续。 (4)每月新增人员须单位专管员持录用、调转证明及人员变更表于每月15-20日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领取新增人员医保卡。 (5)已批准退休的人员由单位专管员持卡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退休改卡手续。 (6)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门诊医药费审核结算:每月日与医院、药店进行门诊数据核对,在核对无误后,6-10日对门诊数据逐一上传审核,保证每条记录准确无误后,对各个医院、药店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结算,定期核查各药店外配处方是否完备准确。 (7)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现金垫付的医疗费,凭《门诊医疗费结算单》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现金冲账,对出差、异地就医人员发生的医疗费,凭发票进行现金冲账。 (8)失业人员凭医保中心开具的办理卡收据,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领取医保卡。
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医疗保险事业处(以下简称医保处)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找法为您介绍——广州医保卡办理指南: (1)医保卡损坏参保人持损坏的卡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查询损坏原因并补办医保卡,于下个月15-20日凭取卡单领取新卡。 (2)医保卡挂失参保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并于下个月15-20日持取卡单领取新卡。 (3)个人账户转移、销户程序参保人调转,须持本人身份证、调转介绍信及卡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转移、销户冲账手续。参保人死亡后,本单位专管员或家属持死亡人身份证、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死亡证明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继承、销户冲账手续。 (4)每月新增人员须单位专管员持录用、调转证明及人员变更表于每月15-20日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领取新增人员医保卡。 (5)已批准退休的人员由单位专管员持卡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办理退休改卡手续。 (6)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门诊医药费审核结算:每月日与医院、药店进行门诊数据核对,在核对无误后,6-10日对门诊数据逐一上传审核,保证每条记录准确无误后,对各个医院、药店的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结算,定期核查各药店外配处方是否完备准确。 (7)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现金垫付的医疗费,凭《门诊医疗费结算单》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现金冲账,对出差、异地就医人员发生的医疗费,凭发票进行现金冲账。 (8)失业人员凭医保中心开具的办理卡收据,到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领取医保卡。
郑州市新生婴儿在办理户籍以后,可随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其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开始算起。流程手续:一岁以内的新出生婴儿(以户口本身份证号为准),若尚未缴纳保费,需在住院期间及时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入保手续。新生儿可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资格审核手续,并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入保手续需携带患者户口本、一寸彩色照片2张。新生儿住院费用手工报销流程(未领医保卡者):1、准备办理新生儿住院费用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2、送交报销材料时间:每季度末月20日之前将报销材料送至审核一科,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接收。3、领取报销费用时间:下季度首月的18--22日(节假日顺延),持收据、病人医保卡、领款人身份证到医保中心财务科领取报销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费用结算原始发票并加盖医院章;2、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并加盖医院章;3、住院病历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章(①病案首页②出院小结③长期医嘱④临时医嘱);4、出院证明并加盖医院章;5、参保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参保人户口本原件及婴儿单页复印件一份;7、如住院时使用姓名为“父母之子(女、宝)”,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新农合起付标准:14周岁以下儿童(含14周岁)住院的,补偿起付线降低50%。随母亲农合报销的患者,起付线按成人标准执行。因各地补偿政策调整,各地区实际补偿比例按各地区政策执行。随母亲新农合报销患者须知: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卡),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统一补偿标准。住院证母亲名字后面加注“之子”或“之女”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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