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补充调查是好事还是坏事是绝对的,检察官想补充什么证据,定罪证据不足,对嫌疑犯来说可能是好事,量刑证据不足,不一定是好事,补充调查结束,证据更...
案件被检察院退侦是好事是坏事没有绝对,看检察院想补充什么证据,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和证据资料后,检察院应当对证据资料进行全面的审查,认为可能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检察院在对案件证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分,或有遗漏罪行,或公安在侦查过程中又违法情形,检察院依法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检察院两次退侦之后,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对于第一次补充侦查起诉的案件,如果侦查机关无法提供更多证据的,可以选择撤案。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不能再退回公安机关,应该做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如果定罪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是好事。但是如果量刑证据不足,不一定是好事。也许补充侦查后证据更充足,量刑更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4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7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