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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受害人在60—...
致残项目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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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根据死者的年龄计算,用公式表现为: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法定赔偿年限,而其中法定的赔偿年限是依据死者的年龄确定的,具体为:60周岁以下的死者,赔偿年限为20年;60周岁以上75周岁下的,为20-(死者年龄-60)年;75周岁以上的死者赔偿年限为5年。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法定扶养年限÷法定扶养人数,其中法定扶养年限为未满18周岁,计算(18-被扶养人年龄)年、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被扶养人,赔偿年限为20年;60周岁以上75周岁下的,为20-(被扶养人年龄年龄-60)年;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赔偿年限为5年。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定,我国各地大致在5万--8万。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营养费外; 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受害人亲属丧葬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也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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