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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 2.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
农村没有登记结婚的,说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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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也不属于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情形,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直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登记但是形成了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可以先去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然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再拿着诉讼离婚所需的材料到法院起诉离婚。
一般而言有这么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第二种情况是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要离婚的话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婚姻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出具婚姻登记证明。
预约结婚登记可通过如下方法处理: 1、当男女双方在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注册并登录,进入网页之后予以预约; 2、电话预约,当事人可以拨打该地区的民政局的电话号码,告知其双方的证件号码、预约登记日期和日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3、现场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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