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土地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有关共有土地使用权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且还会设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地方的土地管理,也进行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签订转让合同赠与给他人,土地使用者可以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双方应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土地赠与转让文书及相关材料,至房管部门、土管部门办理登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关于土地使用权继承人范围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